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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2年02月09日
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有力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1年12月28日印发。
  《规划》提出两大方面11项重点任务举措和两项重大工程:一是立足支撑管理,着眼统筹支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集中攻克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谋划碳监测和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声、辐射、新污染物等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业务,推进监测网络陆海天空、地上地下、城市农村协同布局和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二是立足提升能力,紧紧围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目标,系统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改革创新,健全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数据根基,深化评价应用,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实施监测网络和机构能力建设重大工程,夯实基础能力,锻造铁军先锋,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双牵头单位之一,全过程承担了规划研究编制等一系列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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