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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年12月24日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为切实谋划和实施好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自然生态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121-2035年)》(下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科技创新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200-300项。
《规划》是《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部署的9项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之一,是新时代优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体系、推进相关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并与各重点领域相关专项规划作了充分衔接。
2020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作为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其对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做了系统规划,明确将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等重大工程,并要求编制各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形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1+N”规划体系。
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布局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和修复、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若尔盖草原湿地-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保护和修复等8项重点工程,共29个重点项目,全面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空间保护格局。
此次《规划》主要涉及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及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自然生态资源和重大工程建设监测监管,重点生态灾害综合防控等重点任务,对切实提高重大工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强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巩固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其他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规划》提出,到2025年,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科技创新取得明显进展,服务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保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天空地”一体化自然生态监测监管网络基本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工程建设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海洋、水资源、水土保持、荒漠化、石漠化、外来物种入侵等相关领域调查监测体系更加完善;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稳步提高,基层生态管护站点更加优化;气象服务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逐步增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基本满足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需求。重点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100项。到2035年,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200-300项,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达到全球领先水平,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全国综合性生态监测监管和评价体系较为完备,生态保护管理设施装备水平和综合能力基本满足现代化需求,工程建设长效监管机制和保障服务体系高效有力,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
《规划》强调,大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以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大力推进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创新,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加强相关行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科技创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探索实行揭榜挂帅制,吸引顶尖专家团队参与科技创新。
《规划》提出,全面提高自然生态监测监管水平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监测监管,构建国家-地方互联互通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提高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绩效评估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与监管能力,强化冰川、冻土监测、外来入侵物种和海洋生态监测预警工作。
在政策和保障措施上,《规划》提到: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估,形成整体合力,省级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规划推进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有关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推动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多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领域。三是完善监督评估,完善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和执法。四是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国情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提高重大工程建设成效的社会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气。
(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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