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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年12月09日
我院技术牵头编制的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正式印发
 
  2021年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发改地区〔2021〕1745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放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加大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水土保持工作力度,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水安全基础。
  我院作为《规划》编制技术牵头单位,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调研、交流座谈、专家咨询等工作,处理数据万余条,分析资料200多份,多易其稿,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下一步,我院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指导下,继续为推进《规划》实施等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112/t20211208_1307088.html?code=&stat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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