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2年04月13日
我院全面支撑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征集活动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任务部署,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2021年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并发布了首批18个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名单(环办水体函〔2022〕42号)。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是指地方政府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或维持当地优良生态环境不退化,使河湖保持或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共同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满足美丽河湖基本条件,即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保障、河湖水生态系统良好、河湖水环境优美,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二是覆盖面广,原则上设有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点位),在辖区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人民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高;三是案例具有在全国立得住的好经验、好做法,满足成效好、能持续、可复制的要求。
  此项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基层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各地“学有榜样、做有标尺、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根据《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要求,征集活动每年一次,通过对案例的突出问题、主要做法、治理成效、经验启示等予以展示推广,供各地互相学习借鉴。
  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山东马踏湖、浙江下渚湖、浦阳江(浦江段)等案例,通过实施流域“治保用”系统治理、五水共治等措施,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安徽新安江(黄山段)、北京密云水库、内蒙古哈拉哈河(阿尔山段)、四川邛海、泸沽湖(云南部分)、福建霍童溪(蕉城段)等案例,注重立法保障、空间管控、流域协作、生态补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长效机制建设,水质稳定保持为优良。
  我院作为技术牵头单位,全面支撑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方案制定、案例公示、专家评议、综合筛选等环节的技术工作,并协助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指导各地总结提炼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支撑开展2022年度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相关工作,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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