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规院概况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处
计划财务处
战略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管理
与政策研究所
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
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
生态保护修复
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
形势分析与规划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风险损害
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规划与政策
模拟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土壤保护与景观设计中心
碳达峰碳中和
研究中心
黄河生态保护研究中心
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
研究中心
气候投融资研究中心
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研究中心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
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
生物多样性与
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美丽中国研究中心
无废社会创新中心
新污染物与环境健康研究中心
排放交易与减排研究中心
企业绿色治理
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与经济
核算中心
EOD创新中心
水生态研究中心

发表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我院牵头的
《基于水质目标的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技术指南》
等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2021年9月30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标准公告2021年第15号(总第33号)以及2021年第16号(总第34号),正式批准《基于流域排放标准的排污许可限值制定技术指南(T/CSES 33-2021)》《基于水质目标的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技术指南(试行)(T/CSES 34-2021)》两项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基于水质目标的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技术指南(试行)》针对我国流域排放标准编制缺乏规范流程、标准限值制定技术壁垒强、成本高等重要问题,立足于我国流域管理特点,围绕流域排放标准编制需求识别、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方法确定、入河排污口与对应点源排放限值确定等关键技术环节提供规范性内容,为有水质改善需求的流域或水功能区编制流域排放标准提供规范性、科学性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指导,通过标准推动污染削减以及水体水质的改善。
《基于流域排放标准的排污许可限值制定技术指南》针对我国目前实施的排污许可与流域水质关联性不强、许可排放限值与水质未产生联动等重要问题,立足于我国流域管理特点,围绕基于流域排放标准的排污许可限值制定、与现行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衔接、与入河排污口实施要求衔接等,为有水质改善需求的流域或水功能区执行基于水质的排污许可制提供科学性、规范性的指导,并推动污染削减及水体水质改善。
这两项标准为我院牵头的水专项课题“京津冀地区水环境保护战略及其管理政策研究”(2018ZX07111001)关键技术转化成果。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可为我国有水质改善需求的流域制定更严格的流域排放标准并实行基于水质的排污许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