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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年09月17日
《青海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论证
2021年9月1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青海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咨集团生态技术研究所、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司文轩副厅长、李旭东处长、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葛劲松主任和相关代表出席会议,我院水所赵越副所长及编制技术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
水所赵琰鑫副研究员代表编制技术组汇报了《规划》的编制情况、总体思路、目标指标和规划任务等主要内容。《规划》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要求,系统分析了青海省“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问题,以“三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主线,制定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任务,并以河湖为统领,分区分类提出了重点流域保护要求。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规划》编制成果,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充分体现了青海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要求的决心和行动。《规划》从青海水生态环境实际出发,对标建设“美丽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目标,编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目标指标合理,重点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可行,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有效指导“十四五”时期青海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划》由我院水所牵头,联合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历时一年多时间编制完成。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做好《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为青海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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