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06月14日
我院赴山东省临沂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调研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2021年6月7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环保产业研究院、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组成调研组,赴山东省临沂市开展实地调研。
  临沂市是我国重要的革命根据地,被誉为“两战圣地、红色沂蒙”,也是资源型缺水城市。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将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重点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本次调研通过现场勘查、座谈交流、走访群众、采样检测等方式,分3组对临沂市15个区县的主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企业、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流湖库等80余个点位开展了实地调研,充分了解了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的建设、运维,人工湿地的运行管理、植物养护和净化效果,河湖水质水量,工业企业用水管理等情况。
  调研组总体上掌握了临沂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工作基础和经验做法,同时也发现了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调配利用、税费价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座谈会上,调研组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单位代表就人工湿地运维管理、水资源统筹配置、地下水开采监管、再生水价格机制、再生水水权划分等方面内容展开了深入研讨,在政策措施制定和工程项目设计等方面形成了初步思路。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转变区域高耗水发展方式、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我院将在此领域持续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并对临沂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开展深入研究,推进临沂市“三水”统筹保护,助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沂蒙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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