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05月28日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
顺利通过专家论证
  
  2021年5月21日,为推进《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在京组织召开《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我院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赵越副所长及《报告》主要编制成员参加了会议。水所陈坚副研究员代表《报告》编制组对评估情况进行了汇报。
  专家组认为《报告》是一份高质量的评估报告,系统总结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客观评估了规划实施总体情况,数据翔实,结论可信,对深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评估认为,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油站等典型污染源防渗改造、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等工作取得实效,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发挥了试点示范作用,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能力有所提升,污染防治体系初步建立,区域层面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遏制,但重点地区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报告》通过论证。
  下一步,我院将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按照“风险防范、控源优先、精准施策”的原则,指导各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调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为推动“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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