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04月28日
廊坊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启动会顺利召开
 
  为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4月27日,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廊坊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启动会,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郭书英局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严刚副院长和王东副总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刘伟强副处长、廊坊市张秉舜副市长、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彭建辉局长、廊坊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海河局郭书英局长从成立工作机构、畅通联络渠道、夯实技术基础三方面介绍了前期工作,并对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保证试点成果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一线,搞清楚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保证规划成果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三是要注重发挥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编好规划。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刘伟强副处长肯定了廊坊市在“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廊坊市作为此次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试点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省生态环境厅在试点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责,并表示将全力支持试点工作。
  廊坊市张秉舜副市长表示,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同时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对廊坊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积极有为、全力配合,共同完成好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工作,为国家、海河流域和省规划编制提供参考和经验。
  环境规划院赵越副所长结合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技术大纲,从总体思路、编制内容、组织形式、工作方式、时间要求等方面介绍了试点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的编制要求,梳理了各部门、各县(市、区)的主要指标和任务,并对当前阶段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建议。
  我院作为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副组长单位,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要求,全力配合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下沉进驻,开展现场调研及相关研究,协助做好试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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