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9年02月26日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范体系,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指导下,我院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环保部宣教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修订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04)》,目前,已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开征求意见。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作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地下水水质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样品采集和管理、监测和分析方法选择、监测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和资料整编等方面的要求。在实际监测工作中保证了监测数据具有准确性、精密性、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为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调研了国内外地下水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的使用情况,借鉴了发达国家地下水环境监测的技术要求。该规范是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在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中进行了实施验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检索查阅。

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2/t20190225_693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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