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11月05日
我院支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出台实施
  
  2021年10月2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综合名录(2021年版)》),这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我院全面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研究制定工作。
  《综合名录(2021年版)》共包含932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以下简称“双高”产品),159项除外工艺,79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综合名录》自2007年发布以来,共发布了12版,在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税收、贸易、金融等经济政策和安全生产监管政策中得到了广泛深入运用。
  《综合名录(2021年版)》重点关注石化、化工、有色等重化工行业,选择具有污染排放总量大、毒性强、风险高且产能过剩,对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有直接促进作用的产品进行研究论证;重视除外工艺对产企业绿色转型的引导作用,对新增产品的各种工艺的环保特性进行评估区分,鼓励企业选取除外工艺,从源头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优先关注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引导企业减少生产、使用和消费“双高”产品,促进源头减用减产减排。为更精准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我院是国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制定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一直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研究制定和宣传应用工作。我院会同相关机构深入分析每一项产品的相关生产工艺,综合考虑产排污强度、产排污总量、污染物毒性、污染物治理达标成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频率及其造成的环境损失、健康危害等指标扎实推进名录制定与应用研究工作;同时,基于综合名录工作成果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铬盐、钛白粉、黄磷等多个行业的转型升级专项方案和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行业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成果为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十余个部委,以及为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天津等20余个省份,制定数十项基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差别化产业、税收、贸易、金融等环境经济政策,环境准入等环境监管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市场监管政策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我院将继续服务支撑好新形势、新要求下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改革创新和制定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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