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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年12月12日
2021年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技术培训班成功举办

2021年12月1日-2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培训计划安排,2021年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班以在线培训形式举办。本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培训主会场设置在生态环境部,各地设立分会场,全国将近三千名从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同事远程在线参加培训,本次培训首次增设腾讯会议分会场进行同步直播,相比线下培训,线上培训大幅增加了参训人员数量,更多的基层工作同事有机会参与培训。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主持开班仪式,法规与标准司负责同志进行了开班动员,他指出经过两年试点和三年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日益严密的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也对鉴定评估提出更高要求,希望通过本次培训提升学员们对技术方法的理解,熟练掌握鉴定评估技术的运用,提升评估能力。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何军副院长代表承办单位致辞,他介绍规划院作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牵头技术支撑单位,在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的指导下,一直致力于构建我国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和突破鉴定评估中的技术难点,希望通过本次培训与大家分享探讨相关研究进展和成果。
本次培训课程分为四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王子健研究员介绍了水生态损害鉴定中的生物评价方法,通过多个国外典型案例让学员理解不同评价方法和指标的应用场景。第二个环节中国矿业大学胡振琪教授介绍了矿山生态修复基本理论和以仿自然地貌与土壤剖面重构为核心的矿山修复理念,并带来了多个经典案例供学员们在今后工作中借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赵丹副研究员结合实际案例对印发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进行了解读,并对标准发布以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使学员更全面地掌握土壤和地下水鉴定评估全过程。
培训第三节,北京大学张世秋教授简要介绍了环境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常用的方法,环境经济学的多种量化方法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有广泛应用,掌握基本的环境经济学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损害量化工作。第四节,北京林业大学余新晓教授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於方研究员围绕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进行授课,余新晓教授介绍了森林生态恢复理论与技术,强调森林生态恢复的系统性与地域适应性,应充分考虑水热平衡条件选择合适的森林树种开展修复。於方研究员从工作实践角度出发,详细说明了森林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流程与常用量化方法。
从过去几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鉴定评估工作情况来看,地表水、矿山、土壤地下水和森林相关案例数量较多,本次培训针对这几类案件设计的课程对提升鉴定评估管理和从业人员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学员们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充实,课程设计合理,授课讲师准备充分,课件制作精良。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已从改革任务逐步向常态业务化工作转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数量快速增长,对鉴定评估人才的需求也更加迫切,本次培训对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队伍建设,提升各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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