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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0年07月29日
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成功举办
2020年7月22日-24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培训计划安排,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通过生态环境部视频会议系统以在线培训形式举办。本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生态环境部设置培训主会场,同时各地设立分会场,来自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等相关单位的3000余人在线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首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开班动员,并介绍了生态环境立法进展与未来展望。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的专家从法院系统的角度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审判要点和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指南,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次日培训中,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全面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相关专家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报送系统的填报要求和使用情况。来自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与培训学员交流讨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地方实践经验。
培训的最后一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专家介绍了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主要介绍了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的修改情况,并对环境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司法部的特聘专家分享了对司法鉴定通则的思考与实践经验。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进行了解读。
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们在培训过程中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开展了即时的交流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学员们表示本次培训总结了改革试行的成果和经验,探讨了相关立法工作思路,培训内容充实,课程设计合理,授课老师准备充分,对于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国试行的收官工作,推进改革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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