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7年12月12日

 

 

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为全面普查做好准备,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于20071110~26日分别在北京、成都、沈阳等地组织开展了十四期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培训紧密围绕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重点讲解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解读,普查清查要求,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表式,数据处理、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入户调查技巧等内容。培训重点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师资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培训省、市级普查负责人和普查技术骨干,通过培训建设一支熟悉普查工作细则、普查技术规定和普查表式等要求,正确运用环境法律、法规,精干、高效、文明的普查队伍。十四期培训人员规模达到3000多人。环境规划院战略规划部曹东、张战胜分别在培训班上授课。根据培训分级举办的原则,培训结束后,各地还将陆续举办本地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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