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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5年11月24日
环境规划院承办2025年度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作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路径,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11月20日,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主办、环境规划院承办的2025年度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培训班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顺利举办。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出席培训班并讲话,科技与财务司副司长逯元堂、环境规划院院长许其功等出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以及EOD试点单位相关代表参加培训。

王志斌司长在开班讲话中指出,当前EOD模式在理论方法、政策机制、实施路径等方面的探索已初见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他强调,随着EOD模式进入自主推动新阶段,各地需严格落实实施导则与实施评估要求,严把项目谋划关、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强化跟踪评估。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锚定战略目标、强化责任担当,通过谋划高质量项目、健全长效机制、统筹政策协同,充分发挥EOD模式作用,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发展双向赋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院EOD创新中心卢静副主任介绍了EOD项目谋划与实施评估要点,围绕重“质”、强“联”、求“实”、尚“美”、守“正”、谋“远”等六个维度,阐释了EOD项目谋划和实施的关键逻辑;从实施方案一致性、政策合规性、实施主体确定、项目立项、资金筹措、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退出或移交等8个实施环节,明确了EOD项目实施评估的具体要求。此外,还进一步介绍了开展EOD模式试点总结与案例征集的相关工作安排。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分别介绍了金融机构支持EOD模式政策与实践案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省级层面推动EOD模式的工作进展和实践做法进行了交流;海盐县人民政府、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介绍了开展EOD项目实践探索的成效与经验。会后,参训人员现场学习了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
通过本次培训与交流,参训人员对落实新时期EOD模式创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认识,为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院作为EOD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全面支撑了相关研究与试点推进工作。下一步,我院将紧扣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项目跟踪评估、凝练典型案例经验,持续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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