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年04月07日
环境规划院牵头编写的
《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协同管控技术与工程案例》出版发行
 
  矿产资源开发冶炼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国的重要行业,长期以来受到粗放式、无序化开采活动的影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破坏,尤其是在一些重点流域或重要生态环境功能区造成的影响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流域水环境安全、饮用水安全、农业生产安全以及生态屏障安全等构成直接影响甚至威胁,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急需整治的突出短板问题之一,也是近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对象之一。
  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其中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等两个关系对我国历史遗留矿山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矿山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植被、固体废物等多个环境要素,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是典型的跨环境科学、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等多学科的系统工程。2023年10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第一次出现了“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的表述,这是在国家文件中首次出现“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的表述,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遗留矿山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固体废物以及生态植被恢复等多目标协同、多要素协同,注重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区域地表水体和农田污染协同管控的区域协同,不断增强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必须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探索我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
  本书是在征集国内外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典型案例的基础之上,系统分析了涉金属矿山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详细分析了酸性矿井水产生机理及危害。分析总结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构建出我国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源头削减技术-过程控制技术-末端治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的全过程技术体系,针对不同技术特点,给出了典型应用案例。书稿最后分析了我国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监管现状及存在的六个主要方面问题,针对性提出七条对策建议。
  本书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单位共同完成编著工作。本书可供从事历史遗留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相关的环境管理者、科研工作者、工程技术研发与工程实施单位学习和借鉴。对书稿内容若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书稿编制工作组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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