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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年12月13日

 

 

“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

编制培训在京举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工作,20101021日—22日,我院协助环保部污防司在京举办了“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培训会。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汪键副巡视员、龚德民处长、刘孜调研员,规划财务司孙荣庆调研员及我院王金南副院长等领导出席会议,汪键副巡视员做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动员讲话,对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福建等相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的污染防治处(大气处)的主管领导、规划编制技术负责人和规划主要编制技术人员以及国内有关行业协会、院校、研究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技术方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要求”的培训内容,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就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做了重要发言,杨金田副总工重点讲述了我国区域大气环境形势与规划编制总体要求,严刚副研究员系统详细讲解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规划编制技术方法、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等内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副院长详细介绍了区域空气质量模型及其在区域规划中的应用,华南理工大学叶代启教授重点讲述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机动车监控中心汤大钢主任详细讲解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系统培训之后,又进行了分区讨论,三区六群涉及的14省市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就规划编制时间进度、组织协调、技术支撑等关键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通过规划编制培训,提高了相关省市对区域规划编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了对规划编制人员的技术指导,促进了区域规划编制的沟通和交流,为后续规划编制、合作协调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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