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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年03月24日

 

中国环境规划院承担援疆项目

—《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为了配合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规划财务司于2008年3月9日赴新疆对32号文件中关于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为支持新疆可持续发展、改善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质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在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科研、技术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由我院负责完成《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8年3月9日至10日,我院杨金田副总工一行4人前往了乌鲁木齐,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进行了详细座谈,对乌鲁木齐市重点污染源分布、能源消费状况、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未来产业发展规划设想、工业生产布局以及自然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根据计划安排,我院将于2008年7月份完成《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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