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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09月04日

《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院与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的地方性规划。2006年8月31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在江门市主持召开了《规划》的专家评审会。出席评审会的有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山大学和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和江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与代表。
    与会专家在审阅材料、听取课题组的详细汇报后,对《规划》一致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规划》强调以优化空间布局为突破口,以分区控制、分级管理和产业引导为重点,在系统分析了江门生态市建设基础和发展压力的基础上,从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生态文明角度入手,提出了生态市建设的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总体框架合理、思路清晰,充分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宗旨要求。指出《规划》制定的“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和完善环境管理”五大战略任务与十二类重点建设项目符合江门生态市建设的实际需求。总体上,《规划》体现了综合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达到了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
    同时与会专家对《规划》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和要求,并经集体商讨后,要求《规划》尽快修改完善,报江门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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