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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2年07月01日
环境规划院与长沙市人民政府
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2年6月30日,环境规划院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院陆军书记、王金南院长、万军总工、严刚副院长、各部门代表,长沙市人民政府刘汇副市长,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潘胜强局长、赵玲芳副局长等相关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双方开展了座谈交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我院多年来对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针对本次战略合作提出重点攻关的短板问题和项目实施建议。刘汇副市长表示要以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为切口,进一步谋划项目、加强对接,推进战略合作向纵深推进。王金南院长表示,希望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坚持目标导向和制度创新相结合,短期着眼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长沙空气质量改善决策管理平台;中长期通过美丽长沙的建设,力争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方面取得更多创新成果,提升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显示度和示范性。陆军书记代表规划院感谢长沙市人民政府对我院的信任,提出要充分认识战略合作的重要意义,加快推动合作协议的落地见效。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全面深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模式、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试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政策、生态环境工程咨询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合作。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产研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合作共赢”,进一步提升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提供长沙方案和长沙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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