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2年06月15日
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2年6月15日,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院王金南院长、严刚副院长、各部门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郎文荣厅长、王以淼副厅长、各处室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王金南院长、郎文荣厅长分别代表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将在《生态环境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框架下,全面深化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交流合作。
  签约仪式前,双方开展了座谈交流。郎文荣厅长对我院一直以来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针对本次战略合作,提出要充分认识战略合作的重要意义,双方进一步深入谋划、加强对接,携手共进,积极打造更加广阔的合作前景,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化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合作协议的有效落地。王金南院长表示,浙江省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率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首个通过生态省试点验收、率先发布省域美丽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为全国做出了创新示范,通过加强战略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力争取得更多创新性成果。
  根据协议,双方将探索建立厅院合作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示范、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研究、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示范、污染防治攻坚战研究、生态环境工程咨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打造“浙江样板”。双方将共同搭建科研技术人才交流培养的平台,互派人员交流学习、挂职锻炼,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
  环境规划院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中心、水环境规划研究所、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宣教中心等代表参加了座谈交流。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