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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2年06月15日
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2年6月15日,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院王金南院长、严刚副院长、各部门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郎文荣厅长、王以淼副厅长、各处室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王金南院长、郎文荣厅长分别代表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将在《生态环境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框架下,全面深化环境规划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交流合作。
签约仪式前,双方开展了座谈交流。郎文荣厅长对我院一直以来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针对本次战略合作,提出要充分认识战略合作的重要意义,双方进一步深入谋划、加强对接,携手共进,积极打造更加广阔的合作前景,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化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合作协议的有效落地。王金南院长表示,浙江省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率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首个通过生态省试点验收、率先发布省域美丽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为全国做出了创新示范,通过加强战略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力争取得更多创新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