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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政策举措汇总:生态环境部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印发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推进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重点支持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重点支持治理主体为企业的项目、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场化运作项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的建设与运行,实现了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化、信息化、透明化,引导资金精准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丰富项目资金来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气候投融资、生态环保PPP、EOD等投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不断发力,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环保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政策与集聚区专委会)长期为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此为广大环保企业梳理了生态环境部引导金融资金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政策和工作:
一是推进气候投融资。2020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发挥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促进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11年以来,推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试点范围内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趋势。持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进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和平台建设。2020年年底,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公布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近期,又陆续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等技术规范,基本完成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并组织做好配额预分配和系统运行测试。
二是规范生态环保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是生态环境项目落地实施的重点举措之一。自2015年,生态环境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十余项,指导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生态环境PPP发展年度报告,不断引导规范生态环境PPP项目实施。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生态环境PPP入库项目数量达3046个,投资规模2.2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入库PPP项目数量及投资额的30.43%和14.31%。PPP模式的应用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探索生态环保投融资新机制新模式。生态环境部与人民银行自2007年起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工作,以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共享为着重点和切入点,共同制定实施了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企业信贷风险、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等多项绿色金融政策。2020年以来,针对金融机构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渠道不畅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推动各地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性银行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的支持。截至2021年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向重庆广阳岛、四川遂宁、浙江湘湖等6个项目承诺贷款519亿元,已发放贷款121亿元。
四是助力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定与落地实施。参与银保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修改,配合人民银行提出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支持浙江、新疆、江西、广东、贵州等省(区)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配合银保监会,指导地方不断拓展环责险覆盖行业范围,全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配合财政部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指导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生态环境部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生态环保产业而言是扩充产业资金来源渠道、做大增量市场的重大利好。环保企业应把握金融支持生态环保的时代契机,做好金融资源配置,正确处理短期和长期关系,用足用好低成本资金,在绿色发展中获得新的市场机会,推动企业发展,践行社会责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EOD创新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政策与集聚区专委会将竭诚为广大环保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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