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3年07月28日
环境规划院圆满承办2023年度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
 
  为规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7月26日-27日,生态环境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了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协办。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副司长逯元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伟同志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致辞。来自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简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和全国32个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培训开班仪式上,逯元堂副司长就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考虑做了专题报告,对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做出总结回顾,对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出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提高项目与规划目标匹配精准性,加强储备项目获得资金支持的预期性。各地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自上而下结合本地区重点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储备,适当加强项目整合,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二是抓好落实资金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各地要提高对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重视程度,建立长效化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形成资金合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三是要高度重视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对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到位。加强每季度调度,持续跟进,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分批逐步解决。同时,落实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不断加强地方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本次培训会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陈胜处长及我院投资所程亮副所长(主持工作)主持。会上,财政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司二级调研员周里盈就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财政政策制度开展深入解读,介绍了目前生态环境领域部门预算资金、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两项重点战略任务、国家绿色基金等三个基金、以及横向生态补偿等四项机制建设的总体情况,详细剖析了生态环境领域资金管理“1234”体系建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一个工作目标,采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与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激励两个抓手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用好财会监督、项目储备、绩效管理等三个手段、抓好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权责统一、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问题导向、资源统筹等四个关键,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效率。
  为带动各地工作热情,推广典型经验,会议邀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阮贞江处长、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纪金星处长、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邰帅副处长分别分享了本省内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典型工作经验。
  培训会上,生态环境部水司四级调研员信达、土壤司三级调研员周俊、土壤司农村处陈婧、我院大气所王丽娟副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王夏娇高级工程师依次针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各要素领域资金管理和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做了详细报告,讲解了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储备库建设情况、储备库入库申报要求与存在问题、后续工作思路等内容。我院王兆苏高级工程师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资金绩效管理现状、绩效目标编制问题和编制建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和问题及建议;徐志杰高级工程师讲解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政策与实施要点。
  通过培训与交流,各省生态环境资金管理负责同志对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储备库建设、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思路与要求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项目储备库申报质量、完善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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