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11月27日
“十四五”,记忆中的河湖美景要来啦!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0-11-20
作者:谢阳村 张文静 高涵 彭硕佳 王东
规划目标是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指挥棒,是规划编制的重中之重。根据《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以让百姓记忆中的美丽河湖回到现实为愿景,在“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总体要求下,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注重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务求提出科学合理、群众认可的指标和目标要求。
“十四五”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为此,“十四五”规划目标既要与以往规划目标做好衔接,保持全国及各流域、区域水生态环境稳步提升、不断向好的态势,又要着眼于美丽中国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现,提出五年近期目标。
在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究竟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用专业语言解释,即全国水生态环境状况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等。
当前距离上述要求仍有很大差距,表现在全国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尚未全部消除,北方地区不少河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部分河湖水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严重下降等。为此,应从实际出发,按照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科学设计好各阶段目标,特别是最为关键的“十四五”目标。
构建亲民专业的规划指标体系,牢牢把握“三水”统筹主线。“十四五”规划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个领域遴选出有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构建了由11项指标组成的规划指标体系。其中,水资源方面聚焦“有河有水”,确定了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等两项指标;水生态方面围绕“有鱼有草”,确定了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湿地恢复(建设)面积、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等4项指标;水环境方面关注“人水和谐”,确定了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水功能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等5项指标。
同时,注重呼应群众切身感受需求。人民对美好环境的向往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为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针对群众需求,创新性设计了亲民指标,即上述11项指标中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等老百姓关注度较高、获得感较强的3项指标。通过目标的实现,能够让老百姓深刻感受到水生态环境的改善,让往日的“龙须沟”可垂钓、可游泳,让记忆中的鱼和水鸟重回身边。
目前,我国水生态环境已由上世纪90年代的鱼虾绝代,到如今大部分水体水质达到良好。“十四五”是国家由传统的污染治理向“三水”统筹保护转变的起步阶段,为在五年时间内拿出让群众满意的成绩,应按照有限时间、突出重点的思路,准确识别流域、区域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以解决上述重大问题为主要考虑因素,提出量化的规划目标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十四五”应在全国水生态环境总体稳中趋好的要求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确定区域差异化目标。水环境方面,全国3646个国控断面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恢复一批”的思路稳步推进水质改善;水资源方面,干涸河流努力恢复“有水”,缺水河流着力满足生态水量要求;水生态方面,有基础、有条件地区应积极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湿地恢复等工作,推进河湖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逐步提升。
开展综合分析确保目标可实现。对于规划目标,既不能冒进,脱离地方实际;又不能过于保守,拖慢水生态环境保护进程。应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综合分析流域和区域的自然禀赋特征、经济社会条件、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预期目标。考虑到规划目标的实现受自然条件、各部门合作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应注意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
规划能否编制实施好,目标指标的确定是关键。目前,“十四五”已构建了“三水”统筹的规划指标体系,既符合现阶段管理需求,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要求。接下来,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精准确定好各项目标指标,让“十四五”规划成为管用、好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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