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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2年09月08日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培训班(第一期)

在长沙召开

 

为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贯彻实施,做好2012年《规划》的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工作。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承办、湖南省环保厅协办的《规划》考核培训班(第一期)于829日至31日在湖南长沙召开。来自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五大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湖南省和哈尔滨、深圳等地,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相关人员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张嘉陵处长主持污染防治司汪键副司长就全国2011年《规划》实施考核的结果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有所推进,但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还没有建立起源头预防式的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存在基数不清、《规划》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对重点企业的监管不足、基层环境保护部门重金属监管能力薄弱、环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汪键副司长强调,要切实推进《规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做好重点企业的信息公布工作。

吴舜泽副院长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会议对重金属重点区域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规划》实施考核办法、新增量考核细则、新增削减量考核细则、有色采选冶行业重金属污染现状及综合防治对策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讲解与介绍。

《规划》考核是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环节。2012年共将举办四期《规划》考核培训班,2012年度《规划》实施考核和中期评估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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