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8年07月29日

 

《青藏高原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完成青海和西藏调研

为了做好《青藏高原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广泛听取地方意见和需求,了解青藏高原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收集相关信息资料,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于200871424日组织《规划》研究的相关技术承担单位赴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进行集中调研。调研组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环境保护部科技司、生态司的相关领导及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有关研究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兼总工程师、张惠远主任等7人参加此次调研。

在两省(自治区)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调研组一行17人、行程数千公里,对青海湟水河流域、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达木盆地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试验区、昆仑经济开发区、青藏铁路沿线、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萨河流域、雅鲁藏布江沿线等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先后与两省(自治区)及有关地州的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旅游局、政策研究室、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代表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了多次座谈。调研过程中,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规划》编制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通过这次集中调研,调研组不仅收集到了大量与规划相关的信息资料,而且通过实地调研考察,加深了《规划》编制组成员对青藏高原的感性认识,提高了编制《规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明确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为下一步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奠定了重要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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