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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协调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加强综合组及专题组、地方组之间的协调,国家发改委地区司于10月19日在北京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宣庆主持。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长三角二省一市发改委、以及综合研究组的主要研究人员、各地方研究组、专题研究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综合研究组、各地方研究组、专题研究组分别汇报了规划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由我院承担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专题,目前正在报告初稿的编制阶段,规划院长三角规划编制技术组向与会人员汇报了研究报告的大纲和重点内容。
地区司陈宣庆副司长作了总结发言,谈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1)各研究组要认真学习十五届六中全会对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在十一五规划中已明确区域规划的定位,各专题要将精神贯彻到研究报告和纲要的制订之中;(2)进一步加强各研究组之间的沟通协调,综合组要将分散的研究资料和报告集中汇总,编制综合报告,争取在10月底之前能形成初步的综合报告。各专题进度要抓紧,切实做到区域规划对各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作用;(3)在规划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要注意与各类规划的协调,规划的内容要衔接;(4)在综合报告、各专题报告中,政策研究、措施方面的内容目前还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以解决现实中面对的实际问题;(5)在报告的编写中要尽量恰当地、多运用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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