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3年09月11日

 

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座谈会在京召开

 

《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在京顺利召开,会议就《纲要》内容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

2012111日规划财务司、环境规划院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座谈会,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郭臻先副司长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气象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环境规划院王金南副院长、规划财务司规划区划处贾金虎处长、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张惠远主任和编制技术组成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规划财务司规划与区划处贾金虎处长介绍了《纲要》的编制背景和过程,我院生态环境部主任张惠远研究员代表技术组汇报了《纲要》的主要内容,王金南副院长对开展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技术方法作了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意义重大,是在生态环保领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大举措,通过建立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环境功能区划体系,保障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编制技术组前期做了充分的技术研究,《纲要》的定位明确、功能界定准确、基础研究扎实、技术方法可行、文本框架完备、层次结构清晰。各部门代表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郭臻先副司长对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发言,肯定了与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对环境功能区划下一步的完善工作进行了指示。

环境功能区划编制研究是我院2012年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各方努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27月《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研究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20128月《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下发各省征求意见、并启动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20129月至今《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先后通过了规划财务司司务会讨论、环保部相关司局座谈会讨论和相关部位座谈会讨论,并发送各省个相关部委征求意见。我院继续努力做好后续相关技术研究工作,为建立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的环境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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