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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委托课题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申请指南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2018年4月20日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具体问题,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我院决定对2018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制度建设涉及的若干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范任务申请程序,保障公开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根据2018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的总体安排,本次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分别为:
课题1: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任务:(1)梳理国内外相关立法理论,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法律特征、价值和功能等理论基础;(2)科学界定惩罚性赔偿的相关法律概念,性质、基本内涵和范围;(3)汇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领域惩罚性赔偿案件开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总结分析经验和问题,研究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行性和运行方式;
成果产出:《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15万元。
课题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衔接
研究任务:(1)系统梳理我国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内容;(2)研究实践中的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相关案例,研究实际案例中的责任形式和情况;(3)研究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在实践中的矛盾;(4)研究领导干部“尽职免责”的法律依据、制度内容;(5)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衔接意见建议。
成果产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衔接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15万元。
课题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比较研究
研究任务:在充分总结国内外法律制度和案例的基础上,重点研究:(1)分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性质和特征,比较研究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关系;(2)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特征和内容;(3)比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联系和区别;(4)比较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基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体案例,进行案例比较分析;(3)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
成果产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比较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15万元。
课题4: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性质研究
研究任务:在充分总结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实际案例和相关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研究:(1)分析污染和破坏行为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所侵犯的法益;(2)生态环境损害影响的权益与财产权、侵权、环境权等相关概念的辨析;(3)生态环境损害的法律定性;(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制度与民事法律制度的关系;(5)生态环境损害的范围、内容和构成要件;
成果产出:《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性质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 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申请。
为使研究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鼓励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单位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三、投标受理
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含经费预算)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分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章节(附件1)。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附件2)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课题招标”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分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章节(附件1)。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附件2)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课题招标”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一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在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10号,北科创业大厦709
邮编:100012
联系人:齐霁 杨小兰
联系电话:010-84916891; 010-84947706-657
传真:010-84947786
电子邮箱: qiji@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设立课题专门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8年5月4日前下达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商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于2018年5月10日前签订合同。研究期内,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中期报告,于2018年10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向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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