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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项目对外公开委托指南
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开拓总量控制研究领域,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我院决定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项目大气部分涉及的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范任务申请程序,保障公开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课题名称: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技术方法研究
任务背景: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清洁空气政策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污染控制政策实施的同时,对大气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应建立科学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以应对研判现状、监督执行和评估成效等管理需求。而快速更新排放清单,对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形势及时把握,更是监督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评估控制政策已有成效的迫切需求。
研究任务:(1)针对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自下而上”地快速估算主要大气污染物变化趋势;(2)利用TROPOMI数据和地面观测数据,校验所估算污染物的排放变化趋势;(3)分析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形势,总结执行层面可能存在的不足,为控制政策更好地落实提出建议。
成果产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技术方法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21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申请。
为使研究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鼓励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单位申报。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请受理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含经费预算)及附件(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分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章节。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课题招标”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在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鸿炜亿家大厦605室,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邮编:100012
联系人:王彦超
联系电话:010-84911587 18301681422
传真:010-84911587
电子邮箱:wangyc@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设立课题专门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前下达通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商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于2020年5月22日前签订合同。
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中期报告,2020年11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修改完善研究报告,并于2020年12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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