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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全国环境规划院(所)长联席会议
2018年10月19日,2018全国环境规划院(所)长联席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及部分城市环境规划院所长及主要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徐必久司长参加会议并讲话,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陆军,中国工程院院士、院长王金南,副院长何军,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冯燕出席会议。
会上王金南院长作了“中国生态环境规划发展历程与展望”的报告,系统回顾了40多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规划的发展历程和国家生态环境规划体系,总结了环境规划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并结合新时期、新形势、新使命下,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出了未来趋势展望。我院万军副总工程师作了“2035年美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的初步构想”的报告,研判了2035年的发展情景和治理进程,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路线图。
与会代表就“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主要经验、遇到的问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保护规划编制、面向2035美丽中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完善生态环境规划体系与管理制度、发挥五年综合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环境规划实施评价考核、建立生态环境规划模型规范化和技术体系,以及新时期环境规划院所发展与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徐必久司长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交流发言后,结合生态环境部新组建的综合司主要职能就环境规划的实施、考核、编制等作了重要讲话。徐必久司长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要统筹兼顾,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一起抓,努力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要做到“有声、有形、有为、有位”,即推动落实规划主动发声、主动建设、主动宣传,建立规划实施平台和载体,开展规划实施调度、评估、考核、反馈,主动推进规划实施,实现规划效益最大化。徐必久司长提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一要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个坚持”和生态文明五大体系基础上,要在规划研究编制中进一步融会贯通;二要把握好形势定位,研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的形势,在“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当中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三要提出重要理念,体现创新点,充分体现时代特色;四要细化主要目标,将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进行目标细化。
全国环境规划院所长联席会是我院自2008年发起的,旨在为环境规划领域研究院所搭建交流与协作的平台,更好服务于环境管理决策。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正处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促进了“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加强了全国各环境规划院所之间的联系,使各院所通过这一平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推进了国家和地方层面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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