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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8年05月25日

 

环境规划院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签署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2018523日,我院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海口签署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我院陆军书记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邓小刚厅长、毛东利副厅长、周学双总工,以及我院科技处、各主要业务部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各业务处室、海南省环科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协议签订仪式。

会议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毛东利副厅长主持,我院陆军书记代表环境规划院发表重要讲话,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周学双总工介绍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相关工作情况,我院战略规划部主任助理秦昌波介绍了环境规划院的总体情况及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陆军书记指出,海南全面开放深化改革是国家战略,环境规划院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合作,是新时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生态环境部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举措。双方近期可合力推进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2035年世界一流环境的战略研究、气候变化与减排管理、环境科技支撑、加大资金支持研究等工作,开展绿色发展评估、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土壤修复治理模式等国家机制体制改革研究。

邓小刚厅长感谢环境规划院多年来的支持,表示海南正面临着重大历史机遇,希望与环境规划院深度合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特别是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出分阶段目标、措施和改革路径。毛东利副厅长希望在重大机遇面前,认清海南的重大挑战,结合海南的现状开展差异性环境管理政策研究。周学双总工程师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将海南作为特殊区域进行研究,并强化人才交流。

签署仪式后举行了座谈会,双方就面向世界一流的海南环境质量战略、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碳排放总量控制、环境政策体系改革、水环境管控方式、环境风险损害评估、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按照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制定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面向自贸区的环境政策体系、环境工程咨询与环保科研合作、推进环境管理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我院将把推进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选择海南作为典型地区开展国家生态环境规划、政策研究及重大工程试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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