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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2019年12月24-25日,我院在北京组织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技术指导推进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李明路副巡视员、试点申报省份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地下水生态环境处任静调研员主持。
各省份高度重视此次试点申报工作,共有20个省、55个地市申报了典型污染源防渗改造、地下水污染修复、废弃井封井回填等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共计113项。本次会议邀请了业内专家,针对试点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技术路线的合理性以及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指导。李明路副巡视员强调,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行动,是推进《水十条》《实施方案》工作开展的有效方式,也是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模式的重要途径。试点遴选工作需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保证试点见成效、可推广。试点项目入选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积极组织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建设。
下一步,我院将在土壤生态环境司的指导下,持续跟踪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技术指导,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做法,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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