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规院概况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处
计划财务处
战略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管理
与政策研究所
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
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
生态保护修复
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
形势分析与规划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风险损害
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规划与政策
模拟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土壤保护与景观设计中心
碳达峰碳中和
研究中心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美丽中国研究中心
重金属污染防治
研究中心
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空气质量模拟与系统分析中心
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
黄河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
排放交易与减排研究中心
新污染物与环境健康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区划中心
EOD创新中心
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管理中心
生态环境与经济
核算中心
生物多样性与
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无废社会创新中心
企业绿色治理
研究中心
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建设,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指导下,由我院作为主要技术支持编制完成的《关于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日前印发实施。
《通知》以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为目标,立足试点地区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和工作实际,旨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从典型污染源防渗改造、地下水污染修复、废弃井封井回填等方面先行先试,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技术、工程模式。
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原则以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为申报主体,根据地下水环境存在的关键问题,各地可选择典型污染源防渗改造、地下水污染修复、废弃井封井回填中的一个或多个试点项目进行申报。经评审确定为试点的项目且未得到相关中央专项经费支持,可直接纳入国家级“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予以重点优先支持。生态环境部也将加强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支持相关项目宣传推广。
我院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统一部署与要求,积极支撑各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申报与建设,全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