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9年06月20日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印发实施

 

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和指导下,我院作为技术牵头单位,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制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目前,由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

《技术导则》是我国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是《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等的补充。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国内外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相关标准的使用情况,充分借鉴了发达国家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结合国内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实践,对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

《技术导则》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提高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jcffbz/201906/t20190620_7071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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